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
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
作者在书中对这些问题的剖析的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对我们如何处理家庭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仍然很有教育意义。
亲子关系也不是单纯的生物关系
婚姻并不是自发的,也不是单纯满足性需要的契约,亲子关系也不是单纯的生物关系。
从性到生殖,从生殖到抚育,是从新生命的造成到生活的供养。
抚育又包含生理性抚育和社会性抚育,它有生理基础但又不全是生物机能的作用。
生育是损己利人的,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
而种族绵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个人生存所必须的条件。
人的生存要靠社会的完整,而人口的稳定是社会完整的必要条件。
社会的完整则体现在人与人相互配合的分工合作体系。
人们为了体系的稳定运作发明了共同象征来交流。
为了社会结构的每个环节都能保持运作,就得要人填补相应分工位置上的人死后的空缺,于是就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来成为人为的保障,以维持最低限度的人口。
人活着必须满足生存的各种需求
为了更有效率,社会产生了分工结构,每个分工结构满足人的某部分生活需求。
社会结构必须是完整的,这样才能满足人的全部生活需求。
要维持社会的完整,则每个分工结构都要有足够的人去做事,维持社会的完整就是要维持社会人口的新陈代谢,当有人死亡或从社会分工中退出时,有新的社会分子能够进入进去。
所以,生小孩并将之养大(生育)就变成了维系社会完整、进而维系个人生存的至关重要的事情,婚姻等相关内容就是就围绕着生育孩子这个目的而存续的。
他的理论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不是因为夫妻感情好而要抚育儿女,而是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才要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也就是说,生育在维系长期夫妇关系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
稳定的家庭关系基本形成
生育,这个人们绕不开的问题,作者在《生育制度》这本书当中给出了详尽的叙述。
本书以功能主义理论为基础,不局限于探讨生育问题本身,凡属因种族繁衍的需要而引伸或派生的一切足以满足这种基本需要、维护此项重要功能的事物、制度,都在《生育制度》的关注之列。
对于婚姻问题、抚养问题、代差问题等即使今天也需要解决的家庭社会问题,费老从理论与现实分析了原因,因此也有人戏称其为”婚前必备书” 。
人类的生育与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之所以称之为制度,更是因为其具有社会属性。
作者在书中就指出过在非洲有一种独特的决定孩子父亲的方式,父子关系通过弓箭仪式来确定。
家庭不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场所,更是养育孩子的机构。
让子女到来这个世界是家庭的一项基本职能,而有了子女家庭又更加稳固。
夫妻就好比两个点,而孩子的加入便正好构成了一个三角形。稳定的家庭关系基本形成。
写在最后
“决定亲子关系的社会关系是婚姻关系,不是生物关系”。
而婚姻的意义是确立双系抚育,因而结婚不是个体的私事,而是一种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