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统计,2017年上海女性的结婚年龄平均为32岁左右。随着生育年龄的增高,许多适龄女性产生了冷冻卵子的想法。
然而,冷冻卵子在我国仍面临着法律和伦理的双重拷问,国内尚未批准未婚女性或者有正常生育能力的夫妇冷冻保存卵子或胚胎。
1月28日上午,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主题为“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专题会议,多位上海市政协委员就上海试点适龄女性卵子冷冻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今年上海市政协全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徐珊珊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上海试点适龄女性卵子冷冻的建议》的提案。
在专题会议上,徐珊珊表示,有人担心“冻卵”会带来伦理问题,比如代孕和卵子捐赠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监管移至受精、胚胎培植、胚胎植入母体及生育环节,严格把控“冻卵”的后续使用,有效防止潜在的伦理问题。
“如果过了最佳生育年龄,不仅受孕机率呈几何式下降,而且遗传疾病发生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对此,徐珊珊在提案中建议,上海可试点适龄女性卵子冷冻;加强和完善“冻卵”后续使用的监管,要求必须持有“三证”(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方可启用“冻卵”,且双方承诺“冻卵”的使用不会违反国家二孩政策; 建议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指定合格的可以进行卵子冷冻保存的医疗机构并严格管理。
另一位政协委员裘索也在专题会议现场表示,适龄女性的“冻卵”对未来人口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裘索说,自己律所的女性律师人数众多,其中一部分人选择了独身或暂时独身。她希望在条件成熟时,有做母亲意愿的女性可以在国内冷冻自己的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