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羽岐 汉雨棣 严瑞
编辑 | 严瑞
伴随国家二胎、三胎政策逐年放开,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低下的问题已白热化。2021年10月13日,携程集团创始人、人口经济问题专家梁建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表示:
“鼓励生育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降低不婚和晚婚的影响,帮助大龄女性延长生育窗口期,允许单身女性冻卵,并降低育儿的机会成本。”
冻卵建议一出,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此前,新浪微博平台就曾数次发起投票,讨论该不该允许女性“冻卵”这一问题。
首先,女性冻卵是否应该“被允许”即成争议——性别专家、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退休教授刘明辉认为,允许单身男性“冻精”,却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涉嫌对女性的性别歧视。
同时,在法律允许冻卵的地区中,中国香港、泰国、乌克兰等地的单身女性虽能冻卵,但确实需要出示结婚证或男性家属签名才能复苏卵子。
也有声音认为,冻卵技术的安全性、冻卵后卵子恢复的成功率很难保证,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冻卵甚至天然与代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尤其是在明星代孕事件频频爆出丑闻的互联网环境中,持反对意见者对辅助生殖技术有着天然的排斥。双方纷争不断,至今也无法互相说服。
2021年9月17日,我国单身女性首例冻卵案二次开庭。
2018年,30岁的徐枣枣出于想保存自己最好状态的卵子的想法,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提出冻卵需求,但因未婚身份被拒绝。随后,她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提供冻卵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至今,案件仍停留在“择期宣判”状态。
冻卵问题背后,是女性(尤其是单身、未婚女性)生育权利、辅助生殖伦理、法理及社会风俗等各方面困局的杂糅体。对整个社会认知来说,女性冻卵,究竟该走向何处?
徐枣枣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一案,是中国第一例与女性冻卵相关的诉讼。
此前,在2003年原卫生部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规定表明:“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也即,不允许对未婚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手术,其中就包括冻卵。
徐枣枣在起诉书中表示,作为年满30岁的成年女性,有把自己现阶段最适合生育时期的卵子取出并冷冻保存的意愿。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对此,院方表示,现有技术和制度不允许此类冻卵需求普及化:
1. 2001年制定、2003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对单身女性冻卵做出规章层面限制,医院不得不遵守规范。
2. 单身女性冻卵技术本身还不成熟。
3. 单身女性生孩子,会带来单亲子女的教育问题。
4. 如果单身女性冻卵被准许并广泛开展,会推迟女性生育年龄。
5. 伦理上会涉及争议,比如代孕。
医院的辩诉,正是当前环境冻卵争议的焦点:我国现有的单身女性冻卵技术是否成熟?冻卵生育的成功率能否保障?单身女性开放冻卵是否会引起教育、伦理、甚至代孕现象等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性别专家、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退休教授刘明辉认为,允许单身男性“冻精”,却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涉嫌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有网友也表示,想冷冻就冷冻,“这是权利不是义务,只要有钱,当然可以”。
刘明辉也提到,单身女性冻卵后,其使用冻卵生育时不一定还是单身。即使仍然是单身,对抚育孩子也不一定不利。医疗机构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利大于弊。
有网友认为,“会去冻卵的人明显最终是想生育的, 取卵那么痛苦的事情谁会想无缘无故去做。大家只是想晚点生而已, 铁了心不生育的人才不会考虑冻卵。 人口数量都已经这种状态了, 冻卵需求难道不应该支持吗?”
这种“不一定不利”和“明显最终想生育”的看法,未能取得广泛认可。在2020年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对此,国家卫健委针对“单身女性是否可以冻卵”这一话题发布答复函表示:“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作家蒋方舟曾在2019年的公开节目中表示,“我反对女性公众人物把冻卵说得很轻松,因为养育一个生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这种说法太轻佻了。”
世界范围内不乏对冻卵技术保持怀疑者。英国专家洛克伍德此前就表达过自己的担忧,他认为:如果法律鼓励女性冻卵并在中年生育,将引发严重的社会后遗症。简言之,当单身女性年老时,可能将同时面对青春期子女和年迈需要照顾的父母等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是无法预估的。
然而,在争议不休、中国本土还未放开冻卵的大环境下,中国冻卵人群和冻卵成功案例却并不少见。2015年,彼时41岁的徐静蕾大方坦露了自己做冷冻卵子的经历,并称“这是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同年,叶璇自曝已冻卵,而且为保万全,做了两次。
国际范围内,单身女性冻卵早已形成完备的产业链。
放眼全球,包括冻卵在内的辅助生殖技术不断破冰。1983年,全球首例通过冷冻卵子进行体外受精案例成功,三十余年后,女性冻卵已风靡全球。
美国辅助生殖技术学会(SART)的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全美冻卵案例为10936例,预计到2019年,冻卵案例每年将增长25%;英国人类受精和胚胎学管理局(HEFA)表示,2010年,全英冻卵案例只有234个,但到了2017年已经有1473个,七年间翻了6倍多。
在需求旺盛增长的同时,技术破冰也一直在加速进行。
1983年,全球冻胚技术萌芽阶段,仅三年后,辅助生殖机构就开发出慢速冻卵法成功辅助妊娠;1999年,目前最先进的玻璃化冷冻技术出炉,临床妊娠率(CPR)与使用新鲜的卵子相同,安全、高效。
在需求和技术的双料加持下,各国纷纷针对这一新兴市场出台相关法律政策。2000年,英国人类受精和胚胎学管理局(HEFA)批准冻卵手术合法;2013年,美国生殖医学会(ASRM)宣布冻卵临床应用正式开放。
接续而来的是相关社会支持和福利保障制度。各大跨国巨头公司如Facebook和苹果,提出给予女性冻卵福利补贴的员工制度。在欧洲,2019年,法国打开冻卵市场同时由国家提供相应福利补贴;亚洲地区,日本也兴起冻卵风潮,2016年初,日本浦安市政府还设立“冻卵补贴”,为未生育女性日后生育权建立起一种保障。
回看国内,从网络舆论上看,受众接纳度并不算低。2018年7月18日,中国日报就曾在官方微博上发起投票「单身女性是否有权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方式生子?」。投票结果显示,在3.1万名投票网友里,仅有200名网友持否定的意见。
2021年年初,微博不少大V也就国家卫健委关于单身女性冻卵问题答复发起投票,关于是否支持单身女性的投票结果显示,约有72%的人支持冻卵。
2019年,携程CEO孙洁在接受雅虎财经的视频采访时,曾谈及给予女性员工的福利—“冻卵补贴”。她表示,如果公司女性管理层有做冻卵的意愿,那么携程愿意提供10万元到2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手术费用及七天年假,使其能享受一次冻卵“医疗旅游”(即前往发达国家进行医学治疗)。
这是因为当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持有“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且女性在患有恶性肿瘤的放化疗之前,或者患有不孕症且男性取精失败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冻卵。所以,我国有冻卵意愿的女性便大多会前往海外或香港、台湾等地冻卵。
这种“医疗旅游”,当然就成为高净值人群“特权”,而这种“特权”处境,加重了反对意见对冻卵技术的排斥。有相当一部分网友认为,允许单身未婚女性冻卵,和代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辅助生殖技术,大多被反对声音理解为“生殖商品化”和“女性商品化”,他们认为,一旦开了辅助生殖商业化的口子,那么市场逻辑就算是从良性角度出发,最终也必将滑坡至生育权贩卖的地步。
再者,单身女性冻卵一旦放开,男性的生育地位会受到影响,甚至“孩子属于父系”类似声音也有之。这也是争论中最偏激的议题,支持冻卵者会对所谓父系观点表示,不放开冻卵的原因就在于“怕男人没有女人用”、“怕男人找不到代孕对象”等等。
所以,在市场需求激增、技术不断革新的环境下,冻卵技术在中国仍举步维艰。
禁止单身女性冻卵,是否构成侵权?放开单身女性冻卵,又是否会对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性学家李银河认为,女性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婚姻状态被剥夺生育的权利。她呼吁,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开放冻卵政策的客观条件:“应该还给单身女性生育权。”
北京大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刘瑞爽曾在公开发言中表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不仅保护合法公民生育的权力、有不生育的权力,还要保护其生育的健康。因此,单身女性冻卵是符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行为。
有更激进的言论认为,比起单身女性冻卵所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男性所引发的负面问题要更多。这类网友甚至表示“男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古代”等等。
不过,观念问题并未冻卵政策问题的全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医师孙伟曾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冻卵技术存在风险,“大龄女性的卵子存活率很低。解冻后,卵子未必都能存活。有的虽然活着,但发育潜能不行。”
在需求猛增、背景复杂、舆论讨论强烈的趋势下,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公开的一份对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已经启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工作。
2021年8月25日,湖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58号提案的答复》称:有条件的开放具备医学指征的单身女性进行冻卵,具有一定的现实需求。你们建议先行冻卵,解冻卵子时需持合法生育证明,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我委将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卵子捐赠、卵子冷冻等相关法规。
在中国目前的人口形势下,单身女性冻卵,或者说单身女性的辅助生殖问题是必须被讨论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同时,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说,辅助生殖技术也是文明发展、科技进步的自然结果。
(作者为《财经》研究员及实习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