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修改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条例里给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规定了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的育儿假。不过,这个育儿假到底怎么休,宝妈宝爸们还是要搞明白。
近日,有岛城市民在青岛政府信箱留言咨询育儿假该怎么休。这位市民的问题是:如果孩子是2021年12月出生,那么孩子一岁内的育儿假是可以在2022年12月底前休满10天,还是说从2022年11月1日新政策实施到2022年底,一共2个月的时间,只能休2.4天?
对于这位市民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电话与其联系后,回复称: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市人社局在回复中明确了以下几个和育儿假有关的问题。
一是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是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
三是育儿假在子女每一个周岁内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休
四是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五是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原则上不叠加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育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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